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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市委编办“四个规范化”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6-21 10:22 信息来源:沧州市机构编制网 访问量:?

为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市委编办 “四个规范化”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实施内容“规范化”。针对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事项分为书面材料核查、实地核查、网络巡查等三个方面,从单位名称规范、印章使用管理、单位住所、经费管理、人员、业务活动开展、事项变更等7个大项22个子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期间,注重指导有关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先行自查,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将事业单位法人抽查逐步规范化。

二、调整细化抽查检查步骤,推进实施过程“规范化”。在明确抽查对象和内容、抽查时间和方式、抽查工作步骤的基础上,注重过程的规范有序。实施过程中,检查人员先与单位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谈话,具体了解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全面了解该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资产损益及履职情况,针对抽查结果作出是否合格的意见,由检查人员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抽查形成的清单原件交由事业单位保存,复印件由登记管理机关留存,确保有记录可追溯。

三、调整扩大抽查受检范围,推进实施主体“规范化”。将市本级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将全部市直所属事业单位、驻沧有关单位均纳入抽查范围。联合其他业务科室,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凡涉及有增加、变化的登记事项,均与实名制平台同步维护,实现监管方式融合促进,实现“共同把脉、合力问诊”,确保抽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力度,推进信用建设“规范化”。不断加强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与信用评价考核工作相结合,对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此外,注重与人社、财政、住建、银行等部门(单位)的配合,对涉及实施联合奖惩部门的发起事项涉及事业单法定代表人的,及时通知举办单位进行调整,通过多方联动,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事业单位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和谐的守信环境。(事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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