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委编办“三项措施”强化事业单位监管
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东光县委编办采用“三项措施”强化事业单位监管。
一是规范公章管理。对事业单位新设立、变更新名称的,要求事业单位启用新章先填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备案表》;对事业单位变更新名称的,填写《收缴事业单位印章凭证》后将其原公章封存;定期随机抽查印章使用情况,对印章名称、使用不规范等责令其限期改正。
二是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过采取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抽查,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内容真实有效。
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县行政审批局上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历史数据,将受理的各项法人登记事项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公示,并适时上传到上级要求的公示网站。
信息来源:东光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