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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海兴县委编办 《机构编制管理证》换发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日期:2019-09-25 16:35 信息来源:沧州市机构编制网 访问量:?

海兴县委编办

《机构编制管理证》换发工作有序开展

《机构编制管理证》是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经费来源、实有人员等基本情况的管理凭证,是持证单位向有关部门申领办理法人登记、人员变动、工资发放、经费核拨、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的依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单位性质、职能等都有较大调整,为此做好党政机构《机构编制管理证》换发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各党政机构工作顺利开展,海兴县委编办积极为全县党政机构换发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

一是精心组织谋划,确保如期完成。根据《编制证》换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县编办提早谋划、及时向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审核实有在职人员信息、换发机构编制管理证的通知》和《海兴县实有在职人员信息表》,《通知》对《编制证》发放的范围、时间、办理流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实有在职人员信息表》对在编在职人员的信息进行重新确认、核准,以确保信息库的准确性。

二是仔细核对单位信息,确保调整到位。县委编办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已印发的《海兴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核对单位名称、增挂牌子、机构类别、机构规格;通过已印发的各单位“三定”核定编制数、职数以及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信息,修改相应台账文件,确保符合文件要求。

三是严格核对人员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及时更新人员个人信息是实名制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保实名制信息系统有效运转的前提。自2011年6月河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建立以来,我办一直坚持不懈,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核准制度》等系列法规、制度,做好数据的实时更新工作,同时与人社、财政、组织等部门信息同步,做到了编制清、实有清。借此次换发新证的有利时机,对以往信息进行再订正、再审核、再确认,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严格编制管理,禁止混编混岗。对《编制证》所涉及的个人信息认真审核,特别是编制类别,严格按照《海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进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对部分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的问题进行了清理规范,特别是对部分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同属一个会计单位混编混岗的情况,对人员所占编制根据实际重新进行了核定,进一步规范了编制实名制管理。

信息来源:海兴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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