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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委编办“四抓好”乡镇和街道改革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0-08-06 11:06 信息来源:沧州市机构编制网 访问量:?

运河区委编办“四抓好”乡镇和街道改革显成效

根据全省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总体要求,2020年上半年,沧州市运河区委编办由点到面扎实推进乡镇和街道改革,目前改革任务已顺利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抓好党建工作,科学明确职能定位。以党建为统领,突出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行“大党建、大工委”工作机制,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和党群服务中心,择优择强配备网格员队伍,健全党工委领导基层工作的制度体系,推动社区基层治理向纵深发展。明确街道党工委为区级党委派出机关,负责领导辖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为区级政府派出机关,依法履行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定位。

二、抓好精简优化,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整合资源,切实解决“七站八所”职能配置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在乡镇和街道中,依据区情实际统一设置“4办1队1站2中心”八个工作机构;同时,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单独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综合设置工作机构,健全乡镇街道工作体制,推进转变乡镇和街道职能重心,全面提升了基层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抓好职责细化,科学出台制度文件。一是科学制定“三定”规定。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学习改革文件精神,并多次征求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结合改革要求和该区实际,制定一乡一镇和六个街道“三定”方案,确保了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各项职责的科学、全面、准确、到位。二是科学制定四个清单。为确保乡镇和街道对赋权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省的指导清单,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运河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运河区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运河区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运河区乡镇和街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按相关规定要求,将各项体制机制细化分解到各部门,研究制定职责准入、考核评价、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周转等多项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四、抓好规范指导,科学打造服务体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不断扩大乡镇和街道在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制定公开79项审批服务事项、34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7项行政处罚事项。印发《运河区区直职能部门职责下沉乡镇和街道准入制度》,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健全行政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综合、高效、惠民、便民的政务服务大厅。针对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制度,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通过建立乡镇街道服务体系,形成基层服务的制度保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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