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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委编办“四能并进”服务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发布日期:2022-07-27 09:18 信息来源:沧州市机构编制网 访问量:?

海兴县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编制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党建引领,释放“先锋动能”。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宗旨意识贯穿始终。定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有机结合。强化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意识。今年以来利用县委党校“周末课堂”举办线上线下机构编制业务专题学习20余场次。通过研学《中国机构编制》杂志、中国机构编制网理论信息、市委编办培训资料等相关内容,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高点站位,强化责任分解,细化工作举措,在改革上争先锋。

二、系统优化,提升“编制效能”。一是严控总量,树立“节约优先”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严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在机构管理上,能依托现有机构解决的不加挂牌子,能采取加挂牌子解决的不新设机构。通过为海兴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加挂政务服务大厅牌子有效增强了开发园区投资项目对接、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等业务办理能力。二是合理调减职能减少或弱化部门的机构编制,集中收回核减的空余编制,备足机构编制资源储备量。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有效为海兴县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供编制资源保障。三是加大编制统筹力度,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向配置编制资源,加强对教育、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民生改善、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切实提升编制使用效益。

三、监督到位,保障“机构职能”。一是加强法治管理,把法治管理贯穿机构编制业务办理工作始终,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与法定性。通过编办公众号、门户网站、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手册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强化联动约束,凝聚监督合力。建立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推动各部门将协作配合事项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跟踪问效,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为基础,着力减少存量、突出整改反馈、核查落实情况、加强动态管理,深入了解机构编制事项中是否存在问题未解决、整改不到位、整改后是否达到预期成效等问题。四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开设公众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积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规范接受监督流程和受理查处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公信度,提升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四、关注民生,挖掘“基层智能”。“双减”政策的大背景下,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破用编需求大幅增长与编制资源紧张的供需矛盾,着力教职工编制精细化管理,切实把好中小学用编计划审核关,县委编办每年都会同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根据全县中小学设点布局和实有学生情况,适时调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断提升教职工编制资源使用效能。通过走访县直乡村学校,听取一线呼声,在今后加强机制同步、为海兴发展赋能、提供民生战线系统性前瞻性服务上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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